如同“现代派”(或现代主义)或“后现代派”(或后现代主义)一样,先锋诗(或先锋派诗)是从欧美文学(或文艺)批评领域里引进中国的一个概念。先锋派原是法文,后来连同它的发音被移植到英语里了。美国权威词典《新韦伯斯特英语国际词典》对先锋派一词的界定是:“任何领域里富于革新和进步的人,特别是艺术家或作家,他们首先使用非正统或革命性的观念或技巧。”
20世纪的美国诗歌发展史就是层出不穷的先锋派标新立异史。如今已纳入主流诗歌的意象派诗歌在本世纪头10年和20年代在占主流地位的风雅派诗人眼里是不守传统的离经叛道者们的胡诌。因为根据风雅派的诗美学,意象派诗的确是“韵律全无,美感消失”,但在本世纪末回过来看,意象派诗恰恰是美国现代派诗的开路先锋,而主要的意象派诗人诸如庞德、艾米·洛厄尔恰恰吸收了日本俳句和中国唐诗的营养,卓有成效地使已处于疲软状态的风雅派诗人用十四行诗、六行诗、四行诗或素体诗等传统形式写的诗相形见绌。可以这么说,当时被视为先锋派诗的意象派诗使美国诗从严格的传统形式的约束中解放了出来,是一次极为成功的试验。
又如国内诗界熟知的垮掉派诗歌,根据英诗的传统美学,更是“杂乱拼凑,无帅之兵”,或者说是胡言乱语,满口脏话,以至“批评失范”。金斯堡的代表作《嚎叫》(1956)就是“让自己陷入离开常规或传统界限的危险”的样板。《嚎叫》的粗野不但受到主流诗人和诗评家们的抨击,而且被送上法庭判为“禁诗”。可是金斯堡的这一声“嚎叫”代表了垮掉一代人长期受压抑而突发的呼喊和对美国社会的愤怒抗议,也是文学能量的一次大释放。如今《嚎叫》被视为美国后现代派诗的第一声炮响。众所周知,金斯堡在起步时也是名不见经传的先锋派,只能在小杂志上刊载,也只能在下九流的地方朗诵。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终于进入了大学的殿堂,他的诗成了大学生必读的诗。他去世之前被斯坦福大学买去的手稿价是一百万美元!他已在美国文学史上占了重要的一页,从先锋派进入了主流派。他的不合传统形式的诗风不但影响了他的同代诗人,而且正影响着年轻一代的诗人。
再如,本世纪70年代开始兴起的语言诗更是彻头彻尾的先锋派诗。语言诗人以质疑主流诗歌的许多为常人接受的假说来建构自己的理论框架。他们不但反诸如十四行诗、六行诗或素体诗的传统形式,就连意象派诗和垮掉派诗的艺术形式也在他们的抛弃之列。当今美国主流诗又和诗评家对其抨击甚烈,然而语言诗发展的势头不减,也从地下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大学的教室。语言诗对传统艺术形式作了一次最剧烈的破坏。
19世纪的惠特曼和艾米莉·狄更生的诗是受当时的主流诗人和诗评家所鄙视的先锋诗。按照传统诗美学的标准,前者的诗不但破坏了传统诗的完美形式,而且像杂货铺似地罗列没有直接相关的事物,后者的诗里还有不少语法不通的句子。如今这两位诗人却成了美国现代派诗的开山祖师。在19世纪主流诗坛占主导地位的朗费罗在当时的影响极大,按照传统的诗美学,的确他的诗艺娴熟,韵律严格而甜美,连一向保守的英国诗坛也乐意接纳这位美国大诗人,在他死后,居然把他的骨灰安葬在伦敦西敏寺的诗人之角,而这里是英国国王加冕和著名人物下葬之所,从给他的这份殊荣里也足见他的盛名在当时鼎盛到何种程度。可是到了20世纪,尤其近半个世纪,朗费罗却渐渐被忘怀了,而在当年被忽视的惠特曼和艾米莉·狄更生如今对当代诗人的影响如日中天。惠特曼开杂货铺式的事物罗列法在当时被视为对神圣诗歌的亵渎,现在却成了为当代诗人所乐意运用的一种艺术手法,它被金斯堡运用得最精熟,最成功。狄更生的在当时被认为语法不通的诗句现在读了使人感到很新鲜,她因为打破了一般诗人的思维定势而受当代诗人赞赏。艺术形式的变化不单纯是形式上的标新立异,而是深刻地反映了观念的变化,美学趣味的变化。世界万事万物都在变,艺术形式岂能唯独不变?从朗费罗、惠特曼和狄更生这三位诗人身后的影响来看,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艺术上求变者将盛,抱残守阙者将衰,这个规律至少可以应用在意象派和垮掉派的诗人身上,至于语言诗,它方兴未艾,其功过是非还有待时间考验,但它已使任何严肃的诗评家不再小视它了。